立委謝國樑控告記者林朝億

日期起迄  2011/09-2012/01
摘要 
新頭殼記者林朝億報導旺中併購中嘉,指出立委謝國樑向NCC施壓,引起謝國樑反彈,向林朝億及新頭殼負責人蘇正平提起民事、刑事訴訟,並對兩人聲請各250萬元的假扣押獲准。

主文 
由於不滿獨立新聞網站新頭殼於201192日發表的一篇新聞,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謝國樑對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網站之記者林朝憶及該網站之董事長蘇正平,均提起刑事誹謗罪之告訴。
此文報導謝國樑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官員,在台灣最大的多媒體收購案公聽會舉行前,即事先會面。
該報導質疑會面的意圖,也提及謝國樑辦公室否認在會面中對委員會有任何不當施壓。
針對林朝億,謝國樑聲請法院執行假扣押及假執行獲准,扣押林朝億每月三分之一薪資,防止脫產。
雖然經過負面媒體報導之後,謝國樑決定撤銷對記者的假扣押,但是國際記者聯盟擔憂此法律竟允許被告財產在開庭前就遭扣押,將會嚴重影響記者的生計。
2012
130日,地方法院當初這項同意假扣押的裁定,遭到高等法院駁回,同意予以廢棄的理由,亦即抗告成功。
根據高等法院日昨針對這項抗告案作出的全字2066號裁定,認為依民事訴訟法第526條第1項及第284條規定,對於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應提出能即時調查之證據以釋明之。另外,526條第2項也已修法,認為債權人如未先為釋明,縱就債務人所受之損害供法院所定之擔保者,亦不得命為假扣押。必因釋明而有不足,並經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始得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時間序列 
2011.10.14報導立委施壓NCC 新頭殼記者挨告 /新頭殼newtalk
2011.10.21
立委告媒體 美自由之家關注 /新頭殼 newtalk
2012.01.31謝國樑假扣押案 記者抗告成功 /新頭殼new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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