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中廣結算員工年資,400名員工中130名遭資遣;四年後趙少康接手中廣,以緊縮業務等理由,再資遣約70名員工,最終經台北地院判定趙少康資遣一舉違法,應回覆原僱傭關係。
中廣在2003年作過一次體制調整,徹底結算員工年資,並裁員近300人,所有員工都是被回聘到目前工作崗位,年資自隔年重新起算。接下來在2007年1至7月,共有近70名員工被中廣公司分批資遣,且資遣過程相當突然,許多人以為只是被上頭長官找去開會,到場才得知已被解雇。 雖然有勞工當場拒絕離職,但公司逕自將解雇文件掛號寄至員工家中,且在員工離開公司前要求打包私人物品、繳回門禁證件,過程迅速且不容員工反抗。
20多位離職員工隨後組成自救會,並於去年12月24日向勞工局提出勞資調解,要求回復工作權。 2009年10月27日台北地院審理認為,中廣資遣老員工後仍招募新人,以「緊縮業務」將員工資遣,已屬違法,判葛大衛等廿一人與中廣僱傭關係存在,並回復每月薪資二萬五千元至六萬元不等;全案仍可上訴。
中廣在2003年作過一次體制調整,徹底結算員工年資,並裁員近300人,所有員工都是被回聘到目前工作崗位,年資自隔年重新起算。接下來在2007年1至7月,共有近70名員工被中廣公司分批資遣,且資遣過程相當突然,許多人以為只是被上頭長官找去開會,到場才得知已被解雇。 雖然有勞工當場拒絕離職,但公司逕自將解雇文件掛號寄至員工家中,且在員工離開公司前要求打包私人物品、繳回門禁證件,過程迅速且不容員工反抗。
20多位離職員工隨後組成自救會,並於去年12月24日向勞工局提出勞資調解,要求回復工作權。 2009年10月27日台北地院審理認為,中廣資遣老員工後仍招募新人,以「緊縮業務」將員工資遣,已屬違法,判葛大衛等廿一人與中廣僱傭關係存在,並回復每月薪資二萬五千元至六萬元不等;全案仍可上訴。
時間序列
2003/12徹底結算員工年資裁員近300人 2009/10/27資遣中廣員工案 趙少康敗訴
相關法規
勞基法第11條/勞基法第16條/勞基法第17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2條/勞工保險失業給付(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