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電視裁員,遲遲未支付資遣費

日期起迄  2013/04-06
摘要 
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轉賣給練台生後,向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提出大量解僱計畫通報,計畫整合裁撤40%員工,約計280名,遭解僱的員工包括因股權轉移組織調整、緊縮、業務結束或節目暫停的部門,並分批進行。但資遣後已過法令規定之三十日期限,員工仍未領到資遣費。

主文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五月二日受理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大量解僱計畫通報,該公司因不堪長期虧損及股權轉移事由,計畫整合裁撤40%員工,約計280名,遭解僱的員工包括因股權轉移組織調整、緊縮、業務結束或節目暫停的部門,並分批進行。
壹電視工會也則發表聲明指出,壹電視組織調整方案確定,工會除關心遭資遣的員工處境外,同時對資方表達遺憾。因此,工會呼籲,資方應妥切處理資遣員工的所有後續事宜,避免衍生爭議。
工會表示,壹電視大幅組織調整,使得留任員工惴惴不安,為穩定員工工作情緒,練台生經營團隊應對未來不裁員、不減薪、未經同意不調整職務等承諾表達善意,並公開聲明;新資方入主壹電視同時,應儘速與新聞部協商「新聞自主公約」,以示尊重壹電視新聞自主的精神。
然而壹電視因違反大量勞工解僱保護法,五月底被罰十萬元。當時壹傳媒大解計畫書、羅列多項優於法令規定的資遣條件,資遣書也白紙黑字寫著「資遣費用二週內支付」,五月十日首批被資遣員工兩週內未領到資遣費,即使六月十一日已達法令規定三十日,員工仍等不到資遣費入戶頭;記者去電查詢,壹電視和年代竟互踢皮球。北市勞動局表示,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超過三十日未發放資遣費,可處二十五萬以下罰鍰。

時間序列(

相關法規 

勞基法 28/勞基法第11/勞基法第16/勞基法第17/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2/勞工保險失業給付(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