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文
記者在採訪男子在屋內開瓦斯並持刀挾持妻子事件時,遭其家屬毆打,華視記者陳建邦攝影機嚴重受損,中視記者賴昇宏手掌掌骨裂開。 2004年12月24日在嘉義縣水上鄉下寮村,一名男子在屋內開瓦斯並持刀挾持他的太太,由於事涉公共安全,新聞同業據報後紛紛趕往現場。當中視記者賴昇宏、華視記者陳建邦到達一處透天厝社區,距離事發地點住宅還有十多公尺,突然衝出二男一女,分持掃帚不分青紅皂白,對該二位記者拳打腳踢。陳建邦被毆打倒地,攝影機嚴重受損;賴昇宏記者為了阻擋迎頭而來的木棍,右手掌掌骨裂開。 兩位受傷記者被送往醫院後,經診斷,陳建邦頭部右側及太陽穴受傷,有嘔吐腦震盪現象,他的雙膝蓋流血受傷;賴昇宏右手掌掌股裂傷、左手臂瘀傷等。 台灣記協表示,新聞自由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石,而新聞記者的人身安全是維護新聞自由的基本條件,如果新聞記者必須在暴力威脅陰影下報導社會真相,則其承擔第四權社會責任的功能將蕩然無存,請各界尊重記者的採訪權。
時間序列
2004/12/24 | 嘉義記者採訪遭毆 |
社會觀感/相關評論
- 鄭榮文(2005)。〈採訪社會新聞 二記者慘遭圍毆—記者人身安全,保障何在?〉,《目擊者》,第44期,頁53-54。
- 呂東熹(2005)。〈請問記者,你確定自己安全嗎?〉,《目擊者》,第48期,頁71-76。
- 賴若函(2010)。《奮不顧身下的勞動哀愁:新聞工作者職災類型、成因、組織與法制》。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論文。
相關法規
勞基法 第8條/勞基法第59條/勞基法第42-1條/勞基法第64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全) /勞工保險條例 第2條/勞工保險條例 第34條/勞工保險條例第36條/勞工保險條例第42-1條/勞工保險條例第6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