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0215:33新聞速報【台灣醒報/蔣鎧俊】
針對壹傳媒與壹多媒體兩家公司昨天(1)向台北市勞工局提報,計劃分批大量資遣共504名員工一事,勞工局長陳業鑫表示,將進一步了解雇勞工理由是否合法,涉及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部分,則需加發2個月預告工資。
依解僱計畫書內容,兩家公司預計從10月1日起,分批資遣員工,共504人。壹傳媒共有990位員工,自昨天起,分三批裁員300人;壹多媒體共有256位員工,也在同時間分六批裁員204人,並將歇業。
「將進一步了解大量解雇勞工理由的正當性。」勞工局長陳業鑫表示,壹傳媒以虧損、業務緊縮為由;壹多媒體除以虧損為由裁員,並提出正式結束營運。目前業者所提出的大量解僱勞工計畫書,內容相當簡單,未提到裁員部門及資遣員工資訊,尚未掌握被資遣員工身分,也沒有接獲員工申訴。
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公司應於60天前通報主管機關,否則將可罰鍰10至50萬。陳業鑫說,但若發給解雇員工兩個月的預告工資,代表兩個月後才終止勞動契約,就不會違反規定。此外,勞工局要求壹傳媒、壹多媒體須在10天內舉辦勞資協商。
若依勞基法規定,員工每滿一年就給一個月資遣費,加上預告工資,並加發慰問金,年終獎金也會照比例提前給付,加起來共有4筆。
陳業鑫說,昨天和兩家公司人資部門初步聯繫,業者表示將依勞基法規定,發給資遣員工預告工資和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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